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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南市稳步推进“标准地”改革 助力产业发展

2022-01-19 16:27:41 阅读次数:2936
2021年淮南市供应“标准地”14宗,856.5871亩,出让价款10279.0139万元,占全市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供应面积的35.5%。市本级7宗“标准地”以拍卖方式出让,寿县、凤台7宗“标

2021年淮南市供应“标准地”14宗,856.5871亩,出让价款10279.0139万元,占全市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供应面积的35.5%。市本级7宗“标准地”以拍卖方式出让,寿县、凤台7宗“标准地”以挂牌方式出让。其中已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6宗,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8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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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为贯彻落实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“标准地”改革的指导意见》精神,加快推进全市开发区“标准地”改革,持续创优“四最”营商环境,淮南市出台了《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发区“标准地”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。建立了全市开发区“标准地”改革市直联席会议制度,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,统筹指导和组织实施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;重点研究全市开发区“标准地”改革重大事宜;协调解决“标准地”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要问题;明确“标准地”改革职责任务分工,推动重大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。

试点先行,以点带面。寿县在全市率先完成“标准地”出让,为全市其他县区“标准地”供应提供了宝贵经验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区管委会对“标准地”改革高度重视,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组队前往合肥市经开区学习先发地区的先进经验。在学习经验的基础上,结合地区实际,制定了《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“标准地”项目实施流程(试行)》,明确投资强度、亩均税收、能耗、环境、建设要求。为推进拿地企业施工进度,降低企业时间成本,研究制定《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“拿地即开工”操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待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,1个工作日内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土地不动产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业务事项,确保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。同时由新桥行政服务中心做好政务服务工作。

强化监督,规范管理。落实“供地—开工—投产”全流程项目专人帮扶机制,项目业主拿地前签署《工业项目“标准地”承诺书》,相关部门对项目业主承诺开展核查和监管,指导项目业主按照承诺标准及建设方案组织施工,出具后期验收意见,办理相关证照。相关部门根据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“谁主张、谁监管”的原则,开展核查和监管,指导项目业主按照承诺标准及建设方案组织施工。以全生命周期管理为导向,对照“事先标准”,建立健全“事后监管”配套措施,对供地项目实行全周期全流程监管,根据第三方评价结果,执行相关奖惩措施,纳入信用评价体系,倒逼企业履约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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